建始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

来源:bob综合体育官方入口    发布时间:2025-03-10 22:4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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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位置: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财政资金财政预决算(新)建始县公路管理局

  1、负责本县境内的国省道公路的常年养护,组织公路现代化养护、管理技术的开发,经常保持公路完好,逐步改善技术状况,提高公路的使用质量和通行能力确保道路畅通;

  3、负责本县境内的公路用地和公路设施保护,管理公路附属设施的设置和维护;

  5、各公路管理站负责本辖区内路段的全面养护管理,包括路面保洁,边沟清理疏通,涵洞清淤疏通和杂草清割,路肩整理边坡高树枝清砍及长草清割;负责桥梁泄水孔的疏通及伸缩缝的清理,绿化树的修剪和干线公路路树刷白,标志牌的管理和维护,水毁抢修及坍塌方的清除;负责危险路段的维护及设置警示标志,冬季扫雪防滑工作和路产路权维护;负责管辖路段的安保设施及公路绿化管理;

  建始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2025年收支总预算5263.65万元。收入包括:财政拨款(补助)5263.65万元。支出包括(功能科目):交通运输支出4428.0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44.3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4.9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76.42万元、农林水支出10万元。较2024年预算总收支增加了202.46万元,增长4.0%,根本原因:2025年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项目增加了300.00万元。

  建始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2025年预算总收入为5263.65万元,较2024年预算总收入增加了202.46万元,增长4.00%,根本原因:2025年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项目增加了300万元。

  建始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2025年支出预算5263.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47.65万元,占56%;项目支出2316万元,占44%。

  基本支出最重要的包含(功能分科目):交通运输支出2122.0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44.31万元;事业单位医疗104.90万元,住房公积金176.42万元。基本支出较2024年减少93.54万元,变化原因:2024年期间在职人员转退休7人,相应的基本支出减少。

  项目支出最重要的包含(功能分科目):交通运输支出2316万元,较2024年增加296万元,增加原因为:2025年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项目增加300万元。

  建始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263.65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5263.65万元。支出包括(功能科目):交通运输支出4428.0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44.3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4.9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76.42万元、农林水支出10万元。较2024年预算总收支增加了202.46万元,增加4%,根本原因:2025年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项目增加300.00万元。

  建始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2025年预算总收入为5263.65万元,较2024年预算总收支增加了202.46万元,增长4%,根本原因:2025年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项目增加300.00万元。

  交通运输支出4428.02万元、占总支出84.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44.31万元、占总支出10.35%;医疗卫生支出104.90万元、占总支出1.99%;住房保障支出176.42万元、占总支出3.35%;农林水支出10万元、占总支出0.19%。

  (1)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2947.6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732.18万元,公用经费215.47万元。基本支出较2024年减少93.54万元,变化原因:2024年期间在职人员转退休7人,相应的基本支出减少。

  (2)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2316.00万元,较2024年增加296.00万元,增加原因为:2025年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项目支出增加300.00万元,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减少4.00万元。

  建始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2025年交通运输支出4428.02万元,较2024年减少28.01万元,减少0.63%,根本原因:在职人员减少7人,费用减少。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44.31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238.60万元,增长78.05%;卫生健康支出104.90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1.12万元,增加1.08%;增加原因为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增加;住房保障支出176.42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9.25万元,减少4.98%,根本原因是2024年有在职转退休人员7人。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947.6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732.18万元,最重要的包含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退休费、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215.47万元,最重要的包含办公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建始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2025年收支总预算5263.65万元。收入包括:财政拨款(补助)5263.65万元。支出包括(功能科目):交通运输支出4428.0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44.3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4.9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76.42万元、农林水支出10万元。较2024年预算总收支增加了202.46万元,增长率4%,根本原因:2025年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项目增加300.00万元。

  建始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属事业单位,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总额215.47万元,较2024年增长8.68万元,增长率为4.19%。增长原因为:2025年增加公务车运行费12.5万元,同时在职转退休7人,经费减少。

  2025年机关运行费包括:办公费32.00万元、水费0.3万元、电费5.5万元、邮电费5万元、差旅费15万元、维修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0.6万元、劳务费2万元、委托业务费15万元、工会经费19.06万元、福利费58.4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5万元、交通费3.9万元以及其他商品服务支出45.14万元。

  公路管理局202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支出13.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支出0.6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的4.58%;公务用车运行费12.5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的95.42%。较2024年预算增加12.4万元;因本单位有5辆公务用车,增加了公务车辆运行费,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无因公出国(境)费。

  2025年建始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货物类政府采购预算0.88万元、工程类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截至2024年底建始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保留1台应急车辆、5台公务用车、10台养护作业车辆,无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2025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

  2025年建始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编列的3个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020万元,所有项目均为经常性项目。根据州、县政府下达的工作要求、结合单位的实际在做的工作情况,绩效目标设置如下:

  1、在县委、县政府及景阳镇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完成景阳镇高燎村的乡村振兴工作;

  2、解决2015年以来建始县朝阳路桥养护公司遗留的历史问题,保障公司职工的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

  3、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项目,该项目资金用于全县373公里国省干线公路的日常养护、小修保养、应急处置,对国省干线公路沿线的绿化带、行道树的建设和养护、对国省干线公路沿线的交通安全等附属设施设备的设置和维修维护,对国省干线座隧道进行日常性养护,让司乘人员通行更安全舒适,真正的完成我县国省干线公路达到“畅、安、舒、美”的绩效目标。

  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实现财政监督全覆盖,逐步的提升财政资金的安全性、规范性、有效性。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作、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6、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7、事业运行: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9、信息化建设: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材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金材工程”即政府财政管理信息系统(简称GFMIS),是利用先进的信息技术,支撑以预算编制、国库集中支付和宏观预测分析为核心应用的政府财政管理综合信息系统,是财政系统信息化建设目标和规划的统称。

  10、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3、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20世纪90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